咳宁糖浆

日期:2018-12-09
咳宁糖浆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40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柳州

剂型:糖浆剂

规格:----

生产地址: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

批准日期:2015-08-19

药品本位码:86905184000368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扶正固本。用于咳嗽,遇寒即发,咳喘胸满;及慢性支气管炎、受凉感冒引起的咳嗽。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感冒,感冒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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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柳州

编号:桂20160027

分类码:HbZbY

机构代码:914502001986024442

法定代表人:韦飞燕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柳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周琳、覃日懂、赖建超、汪菊珍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韦飞燕

质量负责人:唐满姣

注册地址: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

生产地址:1、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糖浆剂,茶剂,口服溶液剂,酊剂,酒剂,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软膏剂,散剂***2、广西宜州市城西经济开发区金宜大道601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范围:1、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糖浆剂,茶剂,口服溶液剂,酊剂,酒剂,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煮制、炖制),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软膏剂,散剂***2、广西宜州市城西经济开发区金宜大道601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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