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苯地平软胶囊

日期:2018-12-06
硝苯地平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305

英文名称:Nifedipine Soft Caps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10mg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1号

批准日期:2015-09-25

药品本位码:86901933001099

适应症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不良反应

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120mg/日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2%,而120mg/日的发生率为5%)。个别患者发生心绞痛,可能与低血压反应有关。还可见心悸;鼻塞;胸闷;气短;便秘;腹泻;胃肠痉挛;腹胀;骨骼肌发炎;关节僵硬;肌肉痉挛;精神紧张;颤抖;神经过敏;睡眠紊乱;视力模糊;平衡失调等(2%)。晕厥(0.5%)减量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合用则不再发生。
2.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过敏性肝炎;齿龈增生;抑郁;偏执;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红斑性肢痛;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等(<0.5%)。
3.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心肌梗塞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4%;肺水肿的发生率2%;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的发生率各小于0.5%。
4.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相关疾病

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高血压

禁忌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b-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他降压药时。
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
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塞。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间,降压后出现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绞痛或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增加。
4.外周水肿。10%的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辩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
5.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
6.充血性心力衰竭。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无临床症状,但曾有报道胆汁淤积和黄疸;血小板聚集度降低,出血时间延长;直接Coomb实验阳性伴/不伴溶血性贫血。
8.肝肾功能不全、正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应慎用,宜从小剂量开始,以防诱发或加重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塞的发生率。慢性肾衰患者应用本品时偶有可逆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与硝苯地平的关系不够明确。
9.长期给药不宜骤停,以避免发生停药综合症而出现反跳现象。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无详尽的临床研究资料。临床上有硝苯地平用于高血压的孕妇。硝苯地平可分泌入乳汁,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

老人用药

硝苯地平在老年人的半衰期延长,应用时注意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1.与硝酸酯类合用,控制心绞痛发作,有较好的耐受性。
2.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绝大多数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和疗效,但个别患者可能诱发和加重低血压、心力衰竭和心绞痛。
3.与洋地黄合用,可能增加血地高辛浓度,提示在初次使用、调整剂量或停用本品时应监测地高辛的血药浓度。
4.与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合用,如双香豆素类、苯妥英钠、奎尼丁、奎宁、华法林等,这些药的游离浓度常发生改变。
5.与西米替丁合用,本品的血浆峰浓度增加,注意调整剂量。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尚无足够的研究资料。
2.现有文献表明,增加剂量可使外周血管过度扩张,导致或加重低血压状态。药物过量导致临床上出现低血压的患者,应及时给予心血管支持治疗,包括心肺监测、抬高下肢、注意循环血容量和尿量。
3.若无禁忌症,可用血管收缩药(去甲肾上腺素)恢复血管张力和血压。
4.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药物清除时间延长。
5.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硝苯地平。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
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
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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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编号:鄂20160244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420115737512502A

法定代表人:陈训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邓小川

日常监管机构: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杨国文、吴伟王枫、赵琳梁胜、刘华峰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毛晓路

质量负责人:刘平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特1号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特1号:合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栓剂,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凝胶剂,原料药,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搽剂,灌肠剂***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1号:软胶囊剂,合剂,散剂(外用)***

生产范围: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特1号:合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栓剂,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凝胶剂,原料药(间苯三酚、亚油酸乙酯、碘化油、盐酸地拉卓),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搽剂,灌肠剂***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1号:软胶囊剂,合剂,散剂(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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