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西替利嗪胶囊

日期:2018-12-04
盐酸西替利嗪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333

英文名称:Cetiriz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胶囊剂

规格:10mg

生产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2-10

药品本位码:86900372001769

适应症

本品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及皮肤瘙痒。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可能有困倦,嗜睡,头痛,眩晕,激动,口干,鼻干及胃肠道不适等。

相关疾病

荨麻疹性血管炎,麻疹,皮肤瘙痒症,过敏性鼻炎,荨麻疹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损害者应减量。2.酒后避免使用。3.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未发现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的报导,但同时服用镇静剂时应慎重。

药物过量

本药无特效拮抗剂,严重超量患者应立即洗胃,采用支持疗法,并长期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药物毒理

本品为选择性组胺H1受体拮抗剂。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明显抗胆碱和抗5-羟色胺作用,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而作用于中枢H1受体,临床使用时中枢抑制作用较轻。

药代动力学

据资料报道,盐酸西替利嗪口服后由胃肠道迅速吸收。健康成人口服10mg,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为30—60分钟,血药浓度峰值(Cmax)为300ng/ml,血浆半衰期约10小时,约70%以原形药物从尿中排泄,少量从粪便排泄。西替利嗪与蛋白结合率高。

贮藏

遮光,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g,一天一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5mg;6岁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g或10mg,每日一次;2岁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可增至5mg,每日一次或2.5mg每12小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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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编号:粤20160053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4401011904851166

法定代表人:黄坤荣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屿峰、陈静、龙焕儒、黄卉、林楚钊、杨燕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黄坤荣

质量负责人:郑如文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路1号

生产地址:广东省潮州市二期工业园区振兴路南: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路1号: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进口药品分包装(头孢类胶囊剂)***广州市萝岗区镇龙柯岭路2号:颗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广东省潮州市二期工业园区振兴路南: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路1号: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进口药品分包装(头孢类胶囊剂)***广州市萝岗区镇龙柯岭路2号:颗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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