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844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瓶装10ml,150ml
生产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
批准日期:2015-03-12
药品本位码:86900411000197;86900411000173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411000197[每瓶装10ml];86900411000173[每瓶装150ml]
适应症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不良反应
偶见恶心,呕吐症状。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头痛,咳嗽,口干,咽痛,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上感,发烧,发热,伤风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常用于风热表证,对于表热不重而咳嗽明显者更为适宜,是治风热咳嗽的主方。
3.风寒感冒忌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主要有解热,抗炎,发汗,抗菌,抑制肠蠕动亢进等作用。
1.解热:本方按成人量15.40倍剂量灌胃,能使五联菌苗和啤酒酵母所致发热模型动物(家兔、大鼠)的体温下降,作用显著,效果与复方阿司匹林0.2mg/kg相似。另有实验以解热为指标,在大鼠中测定了口饲桑菊饮的药动学参数,认为其基本上是一室模型特征,t1/2。在1.1-2.2小时之间,作用期在6-12小时之间,口服后的药峰时间在2小时以内,与麻黄汤、银翘散、桂枝汤相似,具有吸收快、起效快、排泄迅速,作用维持时间短,符合解表剂的应用特征。
2.抗炎:桑菊饮对实验性急性炎症模型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此外,该方能明显增加大鼠肾上腺中胆固醇的含量、升高血浆中醛固酮和皮质醇水平,又能降低肾上腺中维生素C含量,兴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揭示其抗炎作用的产生是通过多种途径整合而实现的。
3.发汗:桑菊饮灌胃给予大鼠,使正常大鼠汗腺分泌增加,发汗作用的峰时一般在给药后1.5-2.0小时。
4.抗菌:桑叶、菊花、连翘、薄荷、杏仁、甘草以及全方,体外实验证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链球菌、卡地球菌、白喉杆菌、大肠杆菌等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5.抑制肠蠕动亢进:桑菊饮能显著抑制新斯的明诱发的小鼠肠道运动亢进,最低起效剂量为0.103g/kg口服,相当于临床等效剂量的效应,消除半衰期为4.20小时,效应维持时间为27.70小时,效应达峰时间为1.13小时。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