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393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糖浆剂
规格:每瓶装150ml;每瓶装180ml
生产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
批准日期:2015-03-20
药品本位码:86900411000142;86900411000517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411000142[每瓶装150ml];86900411000517[每瓶装180ml]
适应症
镇咳祛痰。本品主要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
品牌
潘高寿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祛痰,感冒,咳嗽,祛痰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本方由5味药组成。用于治疗感冒及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痰多等证。
2.平贝母甘苦、微寒,归肺、心经,能清热化痰,润肺止咳,为君药。
3.枇杷叶味苦、微寒,助贝母清热化痰止咳,半夏辛温、性燥,既能助贝母、枇杷叶祛痰止咳,又能防止寒凉太过,共为臣药。
4.佐以桔梗亘肺化痰利咽,薄荷疏风散热,祛邪外出。
5.诸药合用,共达镇咳祛痰之功。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部标九册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有凉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