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化湿口服液

日期:2018-12-07
清热化湿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11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

批准日期:2015-05-13

药品本位码:86900411000326

适应症

清热利湿,化痰止咳。用于儿童急性支气管炎湿热蕴肺证;发热,咳嗽,痰液粘稠,兼见呕恶纳呆,便溏不爽,溲黄,舌红苔腻属上述证候者。

品牌

白云山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出现腹泻。

相关疾病

儿童急性支气管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对菌苗所致家兔发热,与角叉菜胶所致大鼠发热,有一定的解热作用;对氨水所致小鼠咳嗽有一定止咳作用;小鼠酚红祛痰试验,提示本品有一定祛痰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气香,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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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编号:粤20160060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19048780-8

法定代表人:杨东升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屿峰、陈静、肖奕阳、高云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杨东升

质量负责人:卢其福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

生产地址:1、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
2、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茶山东路7号
3、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
:1、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
糖浆剂,合剂,口服液,煎膏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2、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茶山东路7号
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
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范围:1、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2、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茶山东路7号3、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1、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糖浆剂,合剂,口服液,煎膏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2、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茶山东路7号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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