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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汗停颗粒

日期:2018-12-05
虚汗停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24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4g(无蔗糖)

生产地址:广东省阳春市站港路民营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5-03-26

药品本位码:86900412000837

适应症

益气养阴,固表敛汗。用于气阴不足之自汗、盗汗及小儿盗汗。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气阴不足,盗汗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止汗。
(1)对毛果芸香碱引起的实验动物出汗亢进有较好的对抗作用;
(2)对在偏高温(28℃)环境中的实验动物出汗有抑制作用。
2.提高免疫功能。明显增强免疫受抑实验动物(环磷酰胺模型)的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功能。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部标十四册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成人一次10克,一日3次;四周岁以下儿童,一次5克,一日2次。四周岁以上儿童,一次5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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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编号:粤20160065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61841434-4

法定代表人:张春波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屿峰、陈静、肖奕阳、高云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春波

质量负责人:陈波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

生产地址:广东省阳春市站港路民营开发区:颗粒剂,散剂。***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七星岗: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市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丸剂(浓缩丸),片剂,散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口服液,中药前处理车间)***广州市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除K1栋):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范围: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七星岗: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除K1栋):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广东省阳春市站港路民营开发区:颗粒剂,散剂。***广州市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丸剂(浓缩丸),片剂,散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口服液,中药前处理车间(口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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