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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回春颗粒

日期:2018-12-04
儿童回春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55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贵州贵阳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g

生产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医药)工业园区

批准日期:2014-10-29

药品本位码:86905430000081

适应症

清热解毒,透表豁痰。用于急性惊风,伤寒发热,临夜发烧,小便带血,麻疹隐现不出引起的身热咳嗽;赤痢,水泻,食积,腹痛。

品牌

景优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惊风,伤寒,麻疹,食积,赤痢,小儿消化不良,小儿麻疹,小儿消化不良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一岁以下婴儿一次服1/4包,1~2岁服1/2包,3~4岁服3/5包,5~7岁服1包,一日2~3次。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以下婴儿一次服1/4包,1~2岁服1/2包,3~4岁服3/5包,5~7岁服1包,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深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略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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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贵州贵阳

编号:黔20160046

分类码:HbZbY

机构代码:91520100622202029Q

法定代表人:余渊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钟春琍

日常监管机构: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胡艳、周易、国丽娟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余渊

质量负责人:杨志华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医药)工业园区

生产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医药)工业园区:硬胶囊剂,颗粒剂,气雾剂,酊剂(含中药提取),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

生产范围: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医药)工业园区:硬胶囊剂,颗粒剂,气雾剂,酊剂(含中药提取),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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