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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双花咀嚼片

日期:2018-12-14
复方双花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000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贵州贵阳

剂型:片剂(咀嚼)

规格:每片重0.8g

生产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市北路467号

批准日期:2015-03-17

药品本位码:86905484000068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风热外感,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或咽喉干燥灼痛,吞咽则加剧,咽扁桃体红肿。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热外感,扁桃体炎,扁桃体炎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咀嚼服
1.成人一次4片,一日4次;
2.儿童3岁以下一次2片,一日3次;3~7岁一次2片,一日4次;7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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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贵州贵阳

编号:黔20170154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52000070960416XN

法定代表人:鲁小琴

发证日期:2017-05-08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钟春�

日常监管机构: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石野、姜良波、李峰、林伟波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夏文江

质量负责人:陈贵丽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新柱村境内1幢1-3层2号

生产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市北路467号:片剂,硬胶囊剂,丸剂(浓缩丸),颗粒剂(含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市北路467号:片剂,硬胶囊剂,丸剂(浓缩丸),颗粒剂(含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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