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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楂麦曲颗粒

日期:2018-12-11
山楂麦曲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193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5g

生产地址: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广从大道16号

批准日期:2015-05-05

药品本位码:86900402000267

适应症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消化不良,功能性消化不良,进食障碍,消化不良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应注意饮食有节,宜进清淡稀软食物,忌肥甘厚味。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WS3-B-2657-97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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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

编号:粤20160014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440101708248300J

法定代表人:杨森山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龙焕儒、黄卉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廖德周

质量负责人:曾云保

注册地址: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广从大道16号

生产地址: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广从大道16号: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冻干粉针剂,原料药,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广州市从化区旧飞机场: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归属企业:广东宝丹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范围: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广从大道16号: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冻干粉针剂,原料药(奥扎格雷),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广州市从化区旧飞机场: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归属企业:广东宝丹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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