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582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瓶装10ml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
批准日期:2015-01-26
药品本位码:86900424000061
适应症
解表,祛湿,和中。本品用于腹痛吐泻,噎食嗳酸,恶心呕吐,肠胃不适,消化不良,舟车晕浪,四时感冒,发热头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腹痛吐泻,噎食嗳酸,恶心呕吐,肠胃不适,消化不良,舟车晕浪,四时感冒,恶心呕吐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之剧烈恶心、呕吐、水泻不止。
3.吞咽食物有噎感者,尽早到医院诊治。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哺乳期妇女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主要有促进胃肠运动,增加胃肠电幅度等作用。
1.促进胃肠运动:本品可增强家兔离体肠管平滑肌的收缩力,其效应可被阿托品阻断,与组胺或苯海拉明无协同作用,提示本药的作用与胆碱能M受体有关。另外,本品能促进小鼠胃肠推进运动,但对胃酸分泌无明显影响。
2.对胃肠电影响;本品能显著增加狗十二指肠电功能;胃电有增加趋势,但差异不显著,且需要一定的潜伏期,其有效成分可能是经吸收进入血液后再作用于消化道平滑肌,而不是经刺激胃肠道感受器起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闭
执行标准
部标十七册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甘、微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