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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感利咽口服液

日期:2018-12-05
克感利咽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100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10ml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

批准日期:2015-01-14

药品本位码:86900424000580

适应症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属风热外侵,邪热内扰证者,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咽痛,鼻塞流涕,咳嗽痰粘,口渴溲黄。

品牌

王老吉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用药后发生便溏。

相关疾病

感冒,风热外侵,邪热内扰,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感冒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如见轻微沉淀,服前请摇匀。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药理实验证明,本药对流感病毒甲3、乙型和常见呼吸道病菌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多种动物模型有明显的解热、抗炎、镇痛和调节免疫功能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部标准WS-476(Z-063)-97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微香、味微苦,久置有轻摇易散的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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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编号:粤20160011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4401011904797600

法定代表人:方广宏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志钧、高云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方广宏

质量负责人:郑荣波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硬胶囊剂,茶剂,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水蜜丸、浓缩丸),散剂,合剂,糖浆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广州市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除K1栋):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酊剂(含外用),酒剂(含外用),糖浆剂,合剂。***

生产范围:广州市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除K1栋):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归属企业: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酊剂(含外用),酒剂(含外用),糖浆剂,合剂。***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硬胶囊剂,茶剂,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水蜜丸、浓缩丸),散剂,合剂,糖浆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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