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202017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贵州贵阳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4克
生产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23号
批准日期:2015-04-27
药品本位码:86905541000048
适应症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品牌
威门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邪,头痛,恶寒,发热,鼻塞,风邪头痛
禁忌
1.孕妇忌服。
2.出血性脑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具有抗血小板凝聚,缓解小血管痉挛,改善心脑组织供血供氧,从而达到活血化瘀,活络通脉,疏风止痛之功效。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