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2534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河北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克(相当于原药材13.2克)
生产地址:河北省新乐市南环东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7-13
药品本位码:86902743000722
适应症
益气活血,养血安神。用于过度疲劳引起的心悸气短,四肢酸痛,全身无力,精神疲惫,烦躁失眠,食欲不振和病后体质虚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过度疲劳,病后体质虚弱,过度疲劳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感冒发烧、上呼吸道感染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6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1~3次,6天为一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