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1484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河北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10g相当于原药材15g
生产地址:河北省新乐市南环东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7-16
药品本位码:86902743000258
适应症
补气养血,活血通络。用于气血不足,面色萎黄,心悸气短,倦怠乏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气血不足,贫血,气血不足
禁忌
忌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发烧,上呼吸道感染者不宜服用;妇女月经期慎用。
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疹。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