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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花咀嚼片

日期:2018-12-06
金莲花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100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

规格:0.55g

生产地址:邢台市桥东区襄都北路776号

批准日期:2015-09-15

药品本位码:86902677000553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所致的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品牌

国金药业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热,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

禁忌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每片重0.55克用法如下:口嚼。一次4片,一日2~3次。小儿酌减。每片重1.1克用法如下:口嚼。一次2片,一日2~3次。小儿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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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北邢台

编号:冀20150100

分类码:HbZbY

机构代码:91130500107230412H

法定代表人:张书臣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许彦增

日常监管机构:邢台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

日常监管人员:徐秋彩、白伟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四岩

质量负责人:白新涛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建业路2888号

生产地址:邢台市桥东区襄都北路776号:颗粒剂,散剂,片剂,硬胶囊剂***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建业路288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中药饮片***

生产范围:邢台市桥东区襄都北路776号:颗粒剂,散剂,片剂,硬胶囊剂***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建业路288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炙制、炒制、蒸制、煮制、炖制、�制、煅制、发芽、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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