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83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剂型:胶囊剂(软胶囊)
规格:每粒装0.55g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常福工业园福照路以西常喜路以北
批准日期:2015-09-30
药品本位码:86901818000018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品牌
惠海希康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实验证实。本品能降低发热家兔体温,具有解热作用;
2.制巴豆油所致小鼠耳肿胀及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肿胀,抑制羧甲基纤维素钠所致大习腹腔白细胞游走,具有抗炎作用;
3.高小鼠痛阈值和减少扭体次数,具有镇痛作用;
4.奋汗腺,使大鼠足跖部出汗点及空泡汗腺发生率增加,表明本品具有发汗作用。
5.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溶血型链球菌,绿脓杆菌,肺炎双球菌和福氏痢疾杆菌实验菌株均有较强的抑菌和杀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干燥处(10~3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2792008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