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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日期:2018-12-08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1389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5g

生产地址: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光大街18号

批准日期:2015-09-10

药品本位码:86902662000995

适应症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不良反应

可见恶心﹑呕吐。

相关疾病

小儿哮喘,小儿支气管炎,小儿支气管炎

禁忌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
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
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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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北沧州

编号:冀20150098

分类码:HabZbF

机构代码:911309001066207186

法定代表人:王振刚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许彦增

日常监管机构: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刘立维 付青莲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振刚

质量负责人:刘玉珍

注册地址: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光大街18号

生产地址: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光大街18号:片剂,散剂,原料药,冲洗剂,大容量注射剂(聚丙烯塑料瓶、共挤膜输液袋、含聚丙烯共混输液袋),颗粒剂***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路51号:原料药,药用辅料,滴眼剂(单剂量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小容量注射剂(聚乙烯安瓿、含聚丙烯安瓿),粉针剂***

生产范围: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光大街18号:片剂,散剂,原料药(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钠、L-苹果酸、依达拉奉、盐酸法舒地尔、罗库溴铵、门冬氨酸鸟氨酸、格列美脲、磷酸肌酸钠),冲洗剂,大容量注射剂(聚丙烯塑料瓶、共挤膜输液袋、含聚丙烯共混输液袋),颗粒剂***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路51号:原料药(帕拉米韦三水合物、磷酸肌酸钠、维格列汀、磷酸西格列汀、酮亮氨酸钙、酮苯丙氨酸钙、酮缬氨酸钙、消旋酮异亮氨酸钙、消旋羟蛋氨酸钙、葡萄糖酸钠、利格列汀、替格瑞洛、沙格列汀、葡萄糖酸钙),药用辅料(蔗糖<注射级>),滴眼剂(单剂量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小容量注射剂(聚乙烯安瓿、含聚丙烯安瓿),粉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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