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659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45g
生产地址: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10号
批准日期:2014-01-17
药品本位码:86902667000570
适应症
补益肝肾,温经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膝骨性关节炎中医辨证为肝肾不足,阳虚寒凝,筋脉瘀滞证,症见膝关节疼痛,胫软膝酸,形寒肢冷,局部压痛,关节活动障碍或关节肿胀,行走困难,肢体肌肉萎缩,舌质淡或偏淡紫,苔薄或薄白,脉细弱或弦等。
不良反应
偶见轻度恶心,轻度胃胀腹痛腹泻。
相关疾病
膝骨性关节炎,肝肾不足,阳虚寒凝,筋脉瘀滞,膝骨性关节炎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临床试验资料。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药效学试验表明,本品能抑制角叉菜胶和蛋清引起的大鼠足肿胀,抑制二甲苯引起的小鼠耳廓肿胀,抑制大鼠棉球肉芽肿的形成,减轻醋酸引起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减少醋酸所致小鼠的扭转次数,提高小鼠热板法的痛阈值,改善小鼠耳廓微环。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10142009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4周。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腥,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