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91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剂型:眼用制剂(滴眼剂)
规格:10ml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28号
批准日期:2015-09-21
药品本位码:86901967000037
适应症
去翳明目。本品用于老年性白内障初发期。
品牌
白内停
不良反应
偶尔有轻度蛰样刺激感。
相关疾病
白内障,白内障
禁忌
眼部有创伤及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眼部有炎症者慎用。
4.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6.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滴眼后闭目2~3分钟。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具有冰处珠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