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301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散剂(口服)
规格:每袋装0.5g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08号
批准日期:2017-07-10
药品本位码:86903661000290
适应症
清热,化痰。用于咳嗽喘促,痰涎壅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咳嗽,小儿哮喘,小儿支气管炎,小儿支气管哮喘,小儿咳嗽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本品偏于寒凉,对寒证、虚证之咳喘不宜。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6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药理研究证明本品具有抗病原微生物,抗炎,镇咳,祛痰等作用。
1.石膏、黄芩有解热作用,石膏浸液对人工发热兔有轻微降温作用。
2.黄芩煎剂口服或静注均可使伤寒混合菌苗发热兔退热。
3.黄芩、冰片均有抗病原微生物作用。
4.胆南星、百部、川贝母、半夏有祛痰作用,百部提取液对组织胺所致的离体豚鼠支气管平滑肌痉挛有松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1次半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