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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麻美糖浆

日期:2018-12-11
氨酚麻美糖浆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561

英文名称:Paracetamol,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e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糖浆剂

规格:每10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6克、盐酸伪麻黄碱0.15克、氢溴酸右沙芬0.05克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哈绥路9号

批准日期:2018-07-16

药品本位码:86903673001803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相关疾病

小儿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和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年,详见小盒。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通过对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产生解热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地收缩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肿胀,减轻鼻塞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对延髓咳嗽中枢有直接作用,能抑制咳嗽反应,无成瘾性。

贮藏

密封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3~4次,1~3岁每次服5ml;4~6岁每次服7.5ml;7~10岁每次服10ml;11~14岁每次服20ml。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浓厚液体,味甜带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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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编号:黑20160062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3134786-8

法定代表人:董迪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王国才

日常监管机构:哈尔滨市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孙涛 宁斌 孙颖 冯雨村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董迪

质量负责人:张弘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西沈路30号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西沈路30号:片剂、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哈尔滨市阿城区哈绥路9号:片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合剂、口服液***

生产范围:哈尔滨市阿城区哈绥路9号\哈尔滨市阿城区西沈路31号:哈尔滨市阿城区哈绥路9号:片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合剂、口服液***哈尔滨市阿城区西沈路30号:片剂、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哈尔滨市阿城区哈绥路9号\哈尔滨市阿城区西沈路30号:哈尔滨市阿城区哈绥路9号:片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合剂、口服液***哈尔滨市阿城区西沈路30号:片剂、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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