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2198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东路2号
批准日期:2015-04-13
药品本位码:86903678000115
适应症
清胃泻火。用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胃热牙痛,暴发火眼。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口舌生疮,牙龈肿痛,胃热牙痛,暴发火眼,牙龈炎,口腔溃疡,胃热牙痛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主要有抗菌,抗炎,止痛,止血作用。
1.抗菌:黄连、连翘、黄柏、黄芩、甘草、丹皮、天花粉、知母、栀子等对多种致病菌及病毒均有拮抗作用。
2.抗炎:黄连、黄芩、连翘、桔梗、丹皮等都有抗炎作用。
3.止痛:栀子、丹皮有良好的止痛作用。
4.止血:地黄具有止血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