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金莲花口服液

日期:2018-12-11
金莲花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52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瓶装10ml

生产地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A区祥云路1号

批准日期:2014-08-21

药品本位码:86903845000344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清热解毒,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扁桃体炎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清热解毒,祛瘀消肿,有抑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22732005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上一篇:复方百部止咳糖浆

下一篇:逍遥颗粒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编号:黑20160061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230199607173645k

法定代表人:付尚达

发证日期:2017-10-09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王国才

日常监管机构: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任艳春、王显益\周金成 梁然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付尚达

质量负责人:武桂萍

注册地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A区祥云路1号

生产地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A区祥云路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含中药材前处理及中药提取)***哈尔滨通河县通河镇长安街2号:中药提取车间(与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共用)***

生产范围: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A区祥云路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含中药材前处理及中药提取)***哈尔滨通河县通河镇长安街2号:中药提取车间(与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共用)***

联系我们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hebyzzy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