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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菌口服溶液

日期:2018-12-11
亮菌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0002

英文名称:Armillariella Oral Solution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10ml;20ml

生产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与青鸾路口

批准日期:2015-06-08

药品本位码:86904279000023;86904279000016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279000023[10ml];86904279000016[20ml]

适应症

用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慢性胆管炎和胆囊炎以及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及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的辅助治疗。

品牌

诚志

不良反应

个别病例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

相关疾病

萎缩性胃炎,慢性肝炎,胆囊炎,胆管炎,胃炎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注意事项

1、用前检查药液,如发现变色、发霉变质等异常现象,不能使用。
2、本品开瓶后一次服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酌情减量应用。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服药后15~30分钟达血药浓度高峰,48小时排出量达97%,吸收快,起效迅速,排泄快,无蓄积作用。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WS1-XG-009-2002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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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安徽合肥

编号:皖20160231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340100750967528N

法定代表人:夏军

发证日期:2018-11-2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士友

日常监管机构: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陆慧晶、王成、刘洪林、戴芙蓉、马妍妍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吴杰

质量负责人:张惠萍

注册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与青鸾路口

生产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与青鸾路口:口服溶液剂,糖浆剂***

生产范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与青鸾路口:糖浆剂,口服溶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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