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289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每袋装5g。
生产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区合派路12号
批准日期:2015-05-14
药品本位码:86904398000089;86904398000133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398000089[每袋装5g];86904398000133[每袋装10g]
适应症
益气固本,滋阴养胃,调理中焦,行气消导。用于气阴两虚引起的胃脘灼热胀痛,手足心热,口干,口苦,纳差等症,及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胃炎有上述证候者。
品牌
999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胃炎,慢性胃炎,胃炎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本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在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