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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脑安神片

日期:2018-12-12
醒脑安神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93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

剂型:片剂(薄膜衣)

规格:每片重0.34g

生产地址:内蒙古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

批准日期:2015-07-02

药品本位码:86903879001713

适应症

清热解毒,清脑安神。用于头身高热、头昏脑晕、语言狂燥,舌干眼花,咽喉肿痛,小儿内热惊风抽搐。对高血压、神经功能症、神经性头痛、失眠等皆有清脑镇静作用。

品牌

松鹿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内热惊风抽搐,高血压,神经功能症,神经性头痛,失眠,抽动症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体弱或低血压者慎用。
2.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有清脑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属。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棕褐色;气清凉,味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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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内蒙古

编号:内20160047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50783793605893J

法定代表人:马玉珠

发证日期:2015-12-24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玺

日常监管机构: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丽 娜 梁存权 宋照亮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马玉珠

质量负责人:阎星如

注册地址: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

生产地址: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糊丸),合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糊丸),合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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