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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苏丸

日期:2018-12-12
参苏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35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10丸重0.6g

生产地址:内蒙古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

批准日期:2015-07-02

药品本位码:86903879000761

适应症

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体弱感冒风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寒感冒,咳嗽,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风寒感冒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1.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主要有解热、镇痛、镇咳、祛痰、提高非特异性免疫功能及抗病毒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18克,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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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内蒙古

编号:内20160047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50783793605893J

法定代表人:马玉珠

发证日期:2015-12-24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玺

日常监管机构: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丽 娜 梁存权 宋照亮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马玉珠

质量负责人:阎星如

注册地址: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

生产地址: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糊丸),合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糊丸),合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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