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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全大补丸

日期:2018-12-12
十全大补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085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

剂型:丸剂(水蜜丸)

规格:----

生产地址:内蒙古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

批准日期:2015-07-02

药品本位码:86903879001645

适应症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气血两虚,自汗,月经量多,月经失调,贫血,眩晕,月经失调

禁忌

忌不易消化食物。

注意事项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4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如果服用任何其他药品请告知医师或药师,包括任何从药房、超市或保健品商店购买的非处方药品。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含有藜芦、赤石脂、海藻、大戟、芫花、甘遂或其制剂的药物。
4.服药期间饮食宜选清淡易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生冷之品;戒烟酒。
5.医师和药师可能对服用十全大补丸应注意事项具有更多的信息。

药物毒理

1.具有增强免疫功能的作用。
2.防护CsA肾毒性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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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内蒙古

编号:内20160047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50783793605893J

法定代表人:马玉珠

发证日期:2015-12-24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玺

日常监管机构: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丽 娜 梁存权 宋照亮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马玉珠

质量负责人:阎星如

注册地址: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

生产地址: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糊丸),合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糊丸),合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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