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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脑安神片

日期:2018-12-09
醒脑安神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942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

规格:薄膜衣每片重0.34g

生产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军校街军民胡同1号

批准日期:2015-04-25

药品本位码:86903830000540

适应症

清热解毒,清脑安神。用于头身高热、头昏脑晕、语言狂燥,舌干眼花,咽喉肿痛,小儿内热惊风抽搐。对高血压、神经功能症、神经性头痛、失眠等皆有清脑镇静作用。

品牌

参鸽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内热惊风抽搐,高血压,神经功能症,神经性头痛,失眠,抽动症,失眠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体弱或低血压者慎用。
2.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有清脑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属。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棕褐色;气清凉,味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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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

编号:黑20160036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230200606201835D

法定代表人:温晓立

发证日期:2018-06-15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王国才

日常监管机构: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谢冬冬、高世铭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温晓立

质量负责人:朱风堂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开发区纬四路南纬五路北

生产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开发区纬四路南纬五路北: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蜜丸,水蜜丸(含中药材前处理及中药提取)***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军校街军民胡同1号:散剂(含中药前处理),丸剂(蜜丸、水丸)***

生产范围: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开发区纬四路南纬五路北: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蜜丸,水蜜丸(含中药材前处理及中药提取)***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军校街军民胡同1号:散剂(含中药前处理),丸剂(蜜丸、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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