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53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黑龙江
剂型:酊剂
规格:每瓶装15ml;每瓶装25ml;每瓶装50ml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海林经济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4-01-02
药品本位码:86903825000074;86903825000050;86903825000043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3825000074[每瓶装15ml];86903825000050[每瓶装25ml];86903825000043[每瓶装50ml]
适应症
温经散寒,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扭挫伤疼痛。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用药部位出现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皮肤过敏现象。
相关疾病
跌打损伤,扭挫伤,踝部损伤,韧带损伤,踝部损伤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用后洗手。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用法用量
用法如下: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擦患处,一日2~3次;用手轻轻按摩一分钟左右,待药物吸收后再涂擦、按摩,重复2~3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