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05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河南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河南淅川县金河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5-05-21
药品本位码:86903020000374
适应症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不良反应
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相关疾病
气滞血瘀,胃痛,痛经,胃溃疡,偏头痛,痛经
禁忌
忌食生冷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小鼠扭体法和热板法镇痛试验表明,本品有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