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炎宁胶囊

日期:2018-12-07
肠炎宁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10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g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批准日期:2016-04-21

药品本位码:86905754000538

适应症

用于胃炎、胃溃疡、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过敏性结肠炎、菌痢、急慢性肠炎及肠道菌群失调引起的腹泻、腹账、脓血便、肠稀、久泻不愈等症。

品牌

再泰

不良反应

尚未确定。

相关疾病

胃炎,胃溃疡,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过敏性结肠炎,菌痢,急性肠炎,慢性肠炎,胃炎,急性肠炎,慢性肠炎

禁忌

尚未确定。

注意事项

1.孕妇、儿童慎用。  
2.服药期间,禁止饮用茶、酒及咖啡。  
3.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  
4.忌食生冷辣等刺激性食物。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慎用。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小儿酌减。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颗粒;气芳香,味酸、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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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编号:琼20160045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460100774262258E

法定代表人:刘景萍

发证日期:2016-07-1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马维宁

日常监管机构: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吴忠祖、朱凌、张岩、吴海暄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刘景萍

质量负责人:刘萍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生产地址:海口保税区6号厂房西B区:软胶囊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散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头孢菌素类)***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颗粒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片剂,硬胶囊剂***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乌塘镇后发管区路口: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广西来宾市福兴路8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范围:海口保税区6号厂房西B区:软胶囊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散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头孢菌素类)***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颗粒剂,原料药(单磷酸阿糖腺苷),无菌原料药(赖氨匹林),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片剂,硬胶囊剂***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乌塘镇后发管区路口: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广西来宾市福兴路8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集团内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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