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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可舒颗粒

日期:2018-12-06
心可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134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南永州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5g

生产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高科园谷源东路368号

批准日期:2015-08-31

药品本位码:86904927000603

适应症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型冠心病引起的胸闷、心绞痛、高血压、头晕、头痛、颈项疼痛及心律失常、高血脂等症。

不良反应

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相关疾病

气滞血瘀,冠心病,心律失常,高血脂,心绞痛,高血压,心绞痛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心可舒可改善左室收缩和舒张功能,改善心肌能量代谢,清除氧自由基,对心肌顿抑有良好的保护作用。
2.临床药理研究证实,心可舒可抑制血栓形成,缓解冠心病患者胸闷、胸痛等冠心病主要临床症状有效率分别为94.4%、92.6%;对伴有心率加快的冠心病总有效率为83.33%;调节血脂状况,有效控制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等疾病的进程等,符合"ABCDE原则"。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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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南永州

编号:湘20150158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38991250

法定代表人:吕宏再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毅恒

日常监管机构: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曹孝卫、毛红姣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吕宏再

质量负责人:张吉刚

注册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路708号

生产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高科园谷源东路368号: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含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高科园谷源东路368号: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含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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