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846
英文名称:Vitamin C Effervescent Gran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湖南
剂型:颗粒剂(泡腾)
规格:每包含维生素C200毫克
生产地址: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汉太路9号
批准日期:2015-01-12
药品本位码:86904889000208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的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相关疾病
坏血病,单纯性紫癜,紫癜,坏血病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药代动力学
胃肠道吸收,主要在空肠。蛋白结合率低。以腺体组织、白细胞、肝、眼球晶体中含量较高。人体摄入维生素C每日推荐需要量时,体内约贮存1500mg,如每日摄入200mg维生素C时,体内贮量约2500mg。肝内代谢,极少量以原形或代谢产物经肾排泄。当血浆浓度大于14μg/ml时,尿内排出量增多。可经血液透析清除
贮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维生素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3次,用冷开水或温开水一杯(约200毫升)冲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