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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宝胶囊

日期:2018-12-07
胎宝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15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g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5-04-08

药品本位码:86905801000320

适应症

补气,养血,填精。用于身体虚弱,先天不足,气虚血亏,自汗、盗汗,产后体虚。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身体虚弱,先天不足,气虚血亏,自汗,盗汗,产后体虚,产后体虚

禁忌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补气,养血,填精。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3粒,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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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编号:琼20150024

分类码:HabZbF

机构代码:62000024-7

法定代表人:范敏华

发证日期:2015-12-22

有效期至:2020-12-21

发证机关: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黄彬

日常监管机构: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吴忠祖、张岩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邹银奎

质量负责人:夏险峰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生产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片剂,药用辅料,原料药,凝胶剂,软膏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散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

生产范围: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片剂,药用辅料(微晶纤维素微丸丸芯、药用微丸丸芯(蔗糖型)、药用微丸丸芯(淀粉型)),原料药(地氯雷他定、马来酸曲美布汀、L-半胱氨酸、盐酸多巴酚丁胺、更昔洛韦、更昔洛韦钠、氢氧化镁),凝胶剂,软膏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散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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