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2525
英文名称:Sulfadiazine Zinc Ointment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软膏剂
规格:5%
生产地址:内乡工业园
批准日期:2015-06-18
药品本位码:86903200000309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预防及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包括对该药呈现敏感的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念珠菌等真菌所致者。
不良反应
应用本品后部分病人可引起接触性皮炎,表现为短暂性疼痛和皮疹。本品自局部吸收后偶可发生与磺胺药全身应用时相同的各种不良反应,包括:
相关疾病
阿洪病,箍指病,指(趾)断症,自发性指(趾)脱离症,小儿脓胸,小儿化脓性胸膜炎,烧伤,烧伤,烧伤
禁忌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同磺胺药全身应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儿童用药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可增加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属禁忌。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药物相互作用同磺胺药全身应用。
药物过量
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药物毒理
本品属局部应用磺胺药,具有磺胺嘧啶和锌两者的作用,对多数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酵母菌和其他真菌均有良好抗菌作用。且不为对氨基苯甲酸所拮抗,其中锌因能破坏细菌的DNA结构,亦具有抑菌作用。烧伤患者体内锌大量丧失,使用本品可补偿损失,并增强机体抵抗感染和创面愈合能力。
药代动力学
当本品与创面渗出液接触时缓慢代谢,部分药物可自局部吸收入血,磺胺嘧啶血药浓度约可达10~20mg/L,当创面广泛,用药量大时,吸收增加,血药浓度可更高。血清锌浓度4~8小时达高峰,而后逐渐下降,并自尿中排泄,18~24小时内尿中锌排出浓度高,48小时后呈下降趋势。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用消毒溶液清洁创面后,本品可直接涂于创面,然后用无菌纱布覆盖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贴于创面,再覆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涂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软膏用量随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每日用量不超过500g。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软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