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咽清颗粒

日期:2018-12-13
喉咽清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80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南永州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6g

生产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湖南零陵工业园区

批准日期:2014-06-25

药品本位码:86904976000333

适应症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扁桃体炎,急性扁桃体炎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
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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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南永州

编号:湘20150149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74064508-2

法定代表人:朱光葵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毅恒

日常监管机构: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曹孝卫、毛红姣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朱光葵

质量负责人:李震

注册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湖南零陵工业园区

生产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湖南零陵工业园区: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煎膏剂、酊剂、糖浆剂、口服液(含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湖南零陵工业园区: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煎膏剂、酊剂、糖浆剂、口服液(含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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