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羧甲司坦颗粒

日期:2018-12-09
羧甲司坦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123

英文名称:Carbocysteine Gran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剂型:颗粒剂

规格:0.2g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苍峄路18号

批准日期:2015-09-02

药品本位码:86905811000310

适应症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出困难者。

不良反应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相关疾病

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哮喘

禁忌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应避免同时服用强镇咳药,以免痰液堵塞气道。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为粘液调节剂,主要作用于支气管腺体的分泌,使低粘度的唾液粘蛋白分泌增加,高粘度的岩藻粘蛋白产生减少,因而使痰液的粘稠性降低而易于咳出。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作用类别

本品为祛痰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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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编号:琼20150004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460000284068049F

法定代表人:陈冬保

发证日期:2015-12-16

有效期至:2020-12-15

发证机关: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马维宁

日常监管机构: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吴忠祖、朱凌、张岩、吴海暄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赵敏

质量负责人:张平方

注册地址:海口市白沙门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苍峄路18号: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片剂(含青霉素类)***

生产范围: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苍峄路18号: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片剂(含青霉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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