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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角丸

日期:2018-12-09
槐角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404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丸剂

规格:每丸重9g

生产地址:孟州市谷旦镇长店工业区

批准日期:2015-04-13

药品本位码:86903030000357

适应症

本品清肠疏风,凉血止血。本品用于血热所致的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不良反应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

相关疾病

盆底腹膜疝,盆底腹膜膨出,痔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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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南

编号:豫20150124

分类码:HbZbYF

机构代码:70663340-8

法定代表人:行登恒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余兴台

日常监管机构:孟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冯小三、崔冰洁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行登恒

质量负责人:薛寸艳

注册地址:孟州市谷旦镇长店工业区

生产地址:孟州市谷旦镇长店工业区:片剂,颗粒剂,散剂,蜜丸,水丸,浓缩丸,合剂,糖浆剂(含中药提取),中药饮片,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提取,非最终灭菌、最终灭菌),药用辅料***

生产范围:孟州市谷旦镇长店工业区:糖浆剂(含中药提取),合剂,浓缩丸,水丸,颗粒剂,散剂,小容量注射剂(最终灭菌、含中药提取,非最终灭菌),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蒸制),蜜丸,片剂,药用辅料(倍他环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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