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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胶颗粒

日期:2018-12-07
阿胶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15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河南周口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

批准日期:2015-03-18

药品本位码:86903083000076

适应症

本品用于滋阴养血,补肺润燥,止血安胎。用于虚劳,血虚心烦,崩漏带下,经血不调,胎动不安,咯血,吐血,尿血,便血及各型贫血。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月经失调,贫血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油腻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5.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或配方兑入药汁中服用,一次半袋,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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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南周口

编号:豫20150197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9060746-3

法定代表人:赵新年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余兴台

日常监管机构: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乐、位加强、王军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赵新年

质量负责人:宋爱真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

生产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口服液),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煎膏剂(膏滋)***

生产范围: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口服液),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煎膏剂(膏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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