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增光咀嚼片

日期:2018-12-07
增光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23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河南周口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重0.8g

生产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

批准日期:2018-02-27

药品本位码:86903083000632

适应症

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假性近视,假性近视

禁忌

1.孕妇有视疲劳者忌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有外感发热、食滞胀满者不宜服用。
2.有肝经湿热郁火、眼红、口臭、口舌生疮者慎用。
3.本品宜饭后一小时服用为佳。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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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南周口

编号:豫20150197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9060746-3

法定代表人:赵新年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余兴台

日常监管机构: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乐、位加强、王军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赵新年

质量负责人:宋爱真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

生产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口服液),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煎膏剂(膏滋)***

生产范围: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口服液),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煎膏剂(膏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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