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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止咳颗粒

日期:2018-12-07
感冒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82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河南周口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

批准日期:2015-06-03

药品本位码:86903083000373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上感,发烧,发热,伤风,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干燥。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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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南周口

编号:豫20150197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9060746-3

法定代表人:赵新年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余兴台

日常监管机构: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乐、位加强、王军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赵新年

质量负责人:宋爱真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

生产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口服液),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煎膏剂(膏滋)***

生产范围: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西路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口服液),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煎膏剂(膏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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