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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胸腺五肽

日期:2018-12-11
注射用胸腺五肽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194

英文名称:Thymopentin for Injection

商品名:和信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g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内

批准日期:2015-09-15

药品本位码:86905842000150

适应症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该品.

相关疾病

慢性乙型肝炎,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

禁忌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和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目前尽管未证实本品经人乳排出,但用于哺乳期应特别慎重。

儿童用药

18岁以下患者,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许多常用药物合并使用,其中包括干扰素﹑消炎药﹑抗菌素﹑激素﹑镇痛药﹑降压药﹑利尿药﹑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中枢神经系统药物﹑避孕药,没有任何干扰现象出现.
2.本品与干扰素合用,对于改善免疫机能有协同作用.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任何关于人体过量(治疗或意外)的报道。动物毒性试验显示在10mg/kg剂量以下(目前研究所用最高量)没有任何副反应发生。

药物毒理

本品为免疫双向调节药。具有诱导和促进T淋巴细胞及其亚群分化、成熟和活化的功能,调节T淋巴细胞的比例,使CD4+/CD8+趋于正常;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有丝分裂原激活后的外周血中的T淋巴细胞成熟,增加T细胞在各种抗原或致有丝分裂原激活后各种淋巴因子(如:α、γ干扰素、白介素2和白介素3)的分泌,增加T细胞上淋巴因子受体的水平。它同时通过对T辅助细胞的激活作用来增强淋巴细胞反应。此外,本品可能影响NK前体细胞的趋化,该前体细胞在暴露于干扰素后变得更有细胞毒性。因此,本品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胸腺五肽在人血浆中很快由蛋白酶和氨肽酶降解,半衰期约为30秒,而在腹腔存留时间比血浆长,可达3.5~7分钟,人唾液中10分钟后能保留25%不被降解。尽管胸腺五肽代谢较快,但单次注射后它很快作用于靶细胞,通过第二信使作用,能使体内效应维持数天至数周。

贮藏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用法用量

肌肉注射,或加入250ml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慢速单独滴注。一次1支,一日1-2次;15-。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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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编号:琼20150009

分类码:Hab

机构代码:91460000293675844T

法定代表人:崔学云

发证日期:2015-12-14

有效期至:2020-12-13

发证机关: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黄彬

日常监管机构: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吴忠祖、张岩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赵晓亮

质量负责人:凌振宏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内:冻干粉针剂(二车间),小容量注射剂(含预灌封注射器、一车间、二车间),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

生产范围: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内:硬胶囊剂,片剂,小容量注射剂(二车间、一车间、含预灌封注射器),冻干粉针剂(二车间),原料药(胸腺法新,醋酸去氨加压素,醋酸阿托西班,恩替卡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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