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001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安徽黄山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5g
生产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经济开发区翰林路7号
批准日期:2015-07-17
药品本位码:86904416000879
适应症
滋阴清热,补肾益肺。用于肺肾两亏,虚劳咳嗽,潮热骨蒸,盗汗遗精,腰膝酸软等阴虚症状。在肿瘤化疗中,对骨髓、肝、肾功能有保护作用。
品牌
新安江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腰痛,腰痛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1.本品可延长荷瘤鼠的生存率,提高化疗药的抑瘤效果。
2.本品具有保护荷瘤鼠化疗期间造血、心、肝、肾及免疫功能,对肿瘤化疗药均有显著的抗毒副反应作用。
3.本品可明显改善阴虚小鼠在体重、饮水量,血清T3、T4指标,对阴虚证有显著的改善作用。
4.本品可明显保护荷瘤小鼠免疫状态的NK细胞活性、T淋巴细胞转化功能及调节ICI水平,提高机体免疫功能。
5.本品对小鼠粒系祖细胞(CFU-C、CFU-D)有显著的增殖分化促进作用,促进造血机能。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406(Z-57)-2004(Z)。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颗粒,并有少量黄棕色颗粒状及黄色纤维状药材粉末;气微香,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