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82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6g(相当于饮片13g)
生产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158号
批准日期:2015-08-09
药品本位码:86905223000069
适应症
用于妇女产后(含人工流产及妇科手术后)之气血亏虚症,症见头晕眼花,神疲乏力,面色苍白,心悸失眠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妇女产后气血亏虚,人工流产气血亏虚,妇科手术后气血亏虚,贫血,贫血
禁忌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可以加快产后、人工流产后的子宫恢复,缩短恶露期预防药物流产、人工流产引起的二次不孕。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g,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