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合剂

日期:2018-12-11
金银花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94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

剂型:合剂

规格:每瓶装100ml

生产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69号

批准日期:2015-08-30

药品本位码:86905095000198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小儿痱毒,暑热口渴。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鼻疖,痱子,痱子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服药时饮食宜清淡。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3.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或棕黄色的液体;具有特殊香气,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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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

编号:桂20160202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450100595107252E

法定代表人:苏军峰

发证日期:2016-08-11

有效期至:2021-08-10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唐敏玲、翁军、黄瑊、彭琇彦、臧伟强、李琦英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杨志欢

质量负责人:韦晗昌

注册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69号

生产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69号:颗粒剂、糖浆剂、合剂、混悬剂、煎膏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范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69号:颗粒剂、糖浆剂、合剂、混悬剂、煎膏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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