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儿消食口服液

日期:2018-12-10
健儿消食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77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浙江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路31号

批准日期:2015-05-12

药品本位码:86904531000174

适应症

本品健脾益胃,理气消食。本品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小儿消化不良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3岁以内一次5~1o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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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

编号:浙20160019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330681MA2884LY49

法定代表人:许莉

发证日期:2016-12-12

有效期至:2021-12-11

发证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邵元昌

日常监管机构: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杨建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恒

质量负责人:朱大焱

注册地址: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路31号

生产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路31号:颗粒剂***

生产范围: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路31号: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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