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50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4g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3号
批准日期:2015-07-02
药品本位码:86903714001168
适应症
补气、活血、通络。用于中风气虚血瘀证,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语言蹇涩,面色觥白,气短乏力,舌质暗淡,脉沉无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中风,中风
禁忌
凡阴虚阳亢、风火上扰、痰浊蒙蔽者禁用。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经不同动物实验性血栓形成模型实验,显示本品具有一定的溶栓效应。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新药转正标准第十三册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2003B01268WS-083(Z-011)-97-2003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g,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酸,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