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23060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30g,无蔗糖)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3号
批准日期:2015-07-01
药品本位码:86903714001243
适应症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品牌
宝葫芦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外感风热,风热感冒,咳嗽,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咳嗽,感冒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1.抗病毒作用:本品可抑制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合胞病毒,腺病毒3型等在细胞内的复制。
2.抗菌作用:本品对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双味菌等多种菌均有很强的抑菌作用。
3.抗炎作用:对小鼠二甲苯和蛋清致肿试验表明有明显的抗炎作用。
4.镇痛作用:对小鼠醋灼和热板法致痛试验表明有明显的镇痛作用。
5.降温试验:对伤寒菌升温试验有明显的降温作用。
6.药理研究结果表明:超临界萃取而得挥发性部分具有更广抗病毒谱和更强的抗病毒作用;水提取部分位有较强的治疗卡塔症状,此举填补了国内双黄连制剂的空白,研究水平居国内领先水平。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6个月以下,一次2/5袋一3/5袋;6个月至一岁,一次3/5袋一4/5袋,一岁至三岁,一次4/5袋一1袋;三岁以上儿童酌量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味甜,微苦。